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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怎么才能把档案寄存在人才交流中心?

请问我怎么才能把档案寄存在人才交流中心? 我是201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签了公路管理段。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某地的公路管理段和公路管理工区同时来招聘,我被公路段录取,当时单位承诺给事业编制。毕业后我就去了公路段,报到证上写的也是公路段。由于公路段编制由人事局管,人事局不给批,所以他们就安排我到公路管理工区,因为工区编制由市公路处管的。就这样,我的档案什么的都拿过去了,编制给了,合同签了,但是由于专业和岗位不对口,我辞了职,工区给开的解除合同证明,档案给了我,还说自己找个地方把袋子封上,当时他们也是出于好意,因为多数单位都不喜欢跳槽的。就这样,我带着档案,报到证,当时和公路段的就业协议,一张和工区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离开了。到现在档案一直在我手里,我想放到人才交流中心去,请问我应该怎么做,去哪把档案封上,学校?单位?我还没有找到新单位,应该不涉及改派的问题是这样吗?里面需要放些什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45z……(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1-01-06 14: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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