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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8年的离婚诉讼不予判决,也不出具书面理由。该怎么办

法院受理8年的离婚诉讼不予判决,也不出具书面理由。该怎么办 案情简介:  女方提出离婚诉讼,一审法院以简易程序受理,法院拖了2年才开庭审理判决离婚,因财产分割不公,双方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在法院休庭时,女方欲在庭审记录上签字时被男方冲过来殴打,法院在女方未签字的情况下将双方都赶出法院,法院对男方的恶行不予追究,将离婚案拖了6年不判决(也不出具书面理由)后,作出发还一审法院重新审理。一审法院对离婚案拖了6个月,至今也不开庭审理(也不出具书面理由)。问题:   1、请问法院对8年的离婚案件久拖不决,又不出具书面理由,这违反了哪条法律?   2、女方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Ve5484(北京)
提问时间:2011-01-0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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