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男性,工伤死亡后单位给了个名额接班,两个女儿(同父异母),全都符合接班条件

男性,工伤死亡后单位给了个名额接班,两个女儿(同父异母),全都符合接班条件 男性,工伤死亡后单位给了个名额接班,两个女儿(同父异母),全都符合接班条件,大女儿同父亲、奶奶一起生活,照顾奶奶与父亲的生活起居。         小女儿出生时就随母亲姓氏,年幼时母亲起诉父亲法院判离婚女儿归母亲抚养。自离婚至父亲身亡20余年间与家人联系次数有限,目的均为要钱,未尽到赡养义务。         基本就是这个情况,这两个女儿,对于接班来说那个有优先权?或者是说诉讼的话哪个胜率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5-01-20 22:3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