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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分地未获得,户口一直在原地,现在土地被征用,应不应该得到

两次分地未获得,户口一直在原地,现在土地被征用,应不应该得到 两次分地未获得,户口一直在原地,现在土地被征用,应不应该得到补偿? 我家是1976年户口落在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腰兴龙泉屯,1983年第一轮分地时全家在外打工,村里未通知分地,等回去要的时,村里说下次分地给,1997年分地时又未通知,我家在回去要的时,村里以我家不再村里住等各种理由不给地,2010年我户口所在地集体土地被征用,请问我家应不应该得到补偿?  如果可以得到补偿,村里不给,应该到哪里去申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
提问时间:2015-01-19 20: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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