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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打架,纠纷

打架,纠纷 我于2010年12月一天,集体时间也不怎么记得清楚了,我们都是跑车的,以为一点口角,两人就打起来了,而后警察敢到,把我二人带到派出所解决。当时是二人单条,办案民警问清楚事情后,就问双方是否有伤,当时我们都说没的事,结果相隔12个小时,也就是第2天早上,被我打的哪个人,确跑到医院住院了,医院结果说的是卤内出血需要住院治疗,现在人已经出院了,医药费接近花了6千,我承担的责任有多少呢。而且他是农民还向我索要误工费等等。这些我是不是可以不理事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9823……(四川-攀枝花)
提问时间:2011-01-0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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