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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土地合同事宜

咨询土地合同事宜 我于2008年与林场公司签订了承包土地的合同。承包低洼土地145亩,承包期10年。今年公司重新丈量土地,说多出来。我种土地极其差劲。十年九不收。我和公司沟通同意交纳我合同以内的款,其他的我们可以重新丈量,如果真的多出来我可以补交,或者我把多余的地交回。林场公司不同意说不补交全部收回。问一下林场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uiji……(北京)
提问时间:2015-01-1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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