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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属在四号早上5:06从单位下班回家,骑摩托车戴着头盔

我一个亲属在四号早上5:06从单位下班回家,骑摩托车戴着头盔 我一个亲属在四号早上5:06从单位下班回家,骑摩托车戴着头盔,证件都齐全,在5:18时到小区门口,打着转向灯往小区大门口那边左转弯,已经行驶到慢车道都快过去了,被对面直行的无牌照,无驾驶证,无行驶证,给撞在右侧中间部位,大腿根被撞断,头被撞成重度颅骨粉碎性脑损伤,经治疗八天后,在今天13号上午十点钟死亡,交通队事故认定转弯没让一行,我方应负主要责任,责任划分为三七,我方占七这合理吗?我认为我方都快要过去了放在我方在右侧车中间,对方再无任何手续,安全驾驶技术,和没有减速让行的情况下,才导致这起事故的发生。对方才应该负主要责任。不知对不对。所以请问你们律师用法律来衡量,这责任谁应该负主要责任?如能回答万分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丹东)
提问时间:2015-01-17 11: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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