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青岐居委:贵港铁路施工导致房屋受损,需要赔偿问题。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青岐居委:贵港铁路施工导致房屋受损,需要赔偿问题。 请问可以发图片吗?施工时:第一次房屋鉴定为一般损坏房,已作出赔偿。施工方承诺作出第二次房屋鉴定,如再有损坏就作出赔偿。第二次房屋鉴定为相对于第一次有新增的损坏,是由于施工时所导致的,评定为一般损坏房。评估书已作出赔偿价格,但乡镇居委直接说施工方不作出赔偿,第一次已经赔偿过了,第二次就不再赔偿了,要告就去告施工方,与居委无关。当时是由乡镇居委做协调的,施工方当时已经将足够的赔偿金押在乡镇居委的账户里。请问各位律师,我应该如何去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yanx……(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01-16 18: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