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吉林市阳光国际开发商拖欠业主租金,商铺八年也没建成
吉林市阳光国际开发商拖欠业主租金,商铺八年也没建成 你好,我们是吉林市阳光国际的业主,于06年和07年分别购买了商铺,开发商与我们签署了产权式商铺购买合同和委托租赁合同,就是一共签13年的返租金合同,在交购铺款时直接返后三年的租金,从购铺之日起开始按9%的购铺款分季度返还租金,开始租金有按时返还,直到08年末停止返还。之后业主到市政府上访多次要求开发商还钱,经政府出面调解,于09年7月开始把所欠租金分期返还给了业主,但又于10年底再次停止返还租金直到现在已有整四年未返任何租金,商铺也变成烂尾楼8年一直没盖起来。
2014年末,业主再次成立维权委员会到市政府上访,政府领导出面参与协调,得知阳光已把该处项目当做债务抵给了吉林市伯爵集团,伯爵拥有80%的股份,阳光拥有20%的股份。经与开发商代表谈判承诺于2015年2月给业主先返两个季度的租金,并承诺项目会于2016年7月完工。但我们已被骗多次,不敢相信他们给出的承诺,提出要让开发商拿出等同于所欠业主的租金的资产做抵押。但开发商不同意,说如果拿他们的楼盘抵押会影响他们卖房子,最后协商要我们跟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这样我们业主就要拿出一笔钱来,大家已经被开发商拖欠了这么多钱都不想再拿钱,想通过上访来解决问题。
因为当初阳光集资的时候,报章,媒体大肆宣传,还有市领导参与剪彩,说该项目得到吉林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老百姓是看了有政府领导参与才敢拿钱出来,并且阳光当初还没有计划大规模开发,后来市政府领导建议扩大开发力度,这致使了阳光没那么多资金去开发,于07年进行大规模的集资。我们认为阳光有今天跟政府也有很大关系,如果没有政府的建议,阳光也许会老老实实的建他那点项目,也不会导致我们这些百姓跟着受连累,我们是否可以向政府问责,因为他们没有起到有效的监管。我们想通过问责政府的过失逼政府找开发商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如此开发商不具备开发能力是否可以由政府把项目给有实力的开发商尽快盘活项目?
我们担心通过法律诉讼费时费力,如果实在得不到保障才走法律途径。还有一旦走法律途径,如想保所有业主1000多万的财产,要多少费用?按每个业主的资产分别保还是可以大家合在一起保?怎样做可以少拿钱?还有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和政府垫付一部分钱吗?问题很长,麻烦给予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阳光国际业主(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5-01-16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