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离婚的,当时欠别人的债,都分明了写在协议书上,可是到现在他都没有去还他应该还的那些钱
你好,如果是婚内的共同债务,别人是可以跟你要的。
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时,只要还在诉讼时效期内起诉,则在婚姻关系存续你们所欠的债务,你二人中任何一人都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只是你承担后你有权向对方主张,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