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把偷来的婴儿作为自己子女抚养如何定性
把偷来的婴儿作为自己子女抚养如何定性 张华2008年7月从清华大学毕业,现在中石油工作,月薪2万。张华一岁时,被山村妇女郑某偷走。郑某之所以偷别人的孩子,是因为她的儿子李甲被确诊为无生育能力。郑某将偷来的孩子张华交给李甲夫妇抚养,李甲夫妇对于郑某偷窃张华一事均知情。张华此后一直随李甲夫妇在山村生活。张华18岁考入清华大学。大学毕业前,由于非常偶然的原因,张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并知道他的亲生父母张乙夫妇长期以来一直在寻找自己。张华遂与自己的亲生父母相认,并果断的离开了李家而开始与其亲生父母生活。接着,张华大学毕业并开始在中石油工作。需要说明两点:一。李甲夫妇家里自从抚养张华之前直到现在一直都很贫穷,而张乙夫妇均为中石油高管,家在北京市,户口也在北京市,并且从结婚至今一直很富裕,有房产3套,均在北京市繁华地带;有私家车两部。二。李甲夫妇现在身患重病,急需人力和财力的帮助。
请分析此案中各个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回答下列问题。
1.李甲夫妇有无权利要求张华给付赡养费?
2.张乙夫妇和张华对李家夫妇有什么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唔了组啥(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1-04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