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和丈夫从1998年认识的,当年没结婚就生下一女。女儿户口是跟着父亲的
我和丈夫从1998年认识的,当年没结婚就生下一女。女儿户口是跟着父亲的 我和丈夫从1998年认识的,当年没结婚就生下一女。女儿户口是跟着父亲的,之后我也把户囗迁到了丈夫户籍处,2003年我们房屋被拆迁,当时单位没有安置我们的新住处,每个月发放拆迁过渡费600元,当时都是丈夫每个月到单位去领取,去年三月份,丈夫因事坐牢。只有我去单位领取过渡费了,没想到单位领导居然不让我领取过渡费还说我没资格领取过渡费,如真要领必须由我丈夫出具委托书才行,我当时真搞不懂,虽然我们沒有领取结婚证,但我和孩子的户口都和丈夫在一起的,难道我和孩子就沒有自主权吗?为了不伤和气我找丈夫出具了委托书后,单位也把过渡费拿给了我,没想到只领了四五个月的过渡费,我因生病有三月的过渡费没有去领了,我病一好就到单位去领取这几个月没有领取的过渡费,没想到单位领导叫我把放在拆迁屋里的东西搬了后在去领,因为当时拆迁时,单位只叫我们搬出去住,而且任何拆迁证明和合同都沒有给我们就叫我搬,当时我们也当心房屋住人不安全,所以我们为了防止以后扯皮把家具全留在了拆迁房里了,全家人在外面租房住,听了领导说搬完家在把过渡费拿给我和解决住房问题,(当时和我们住在一幢房屋的几家人搬了后都解决了)所以我也在我有空的时间下把家搬了,跟着第二天我去单位找领导说明事情,这次完全出乎我意料,单位领导居然说把这几个月的过渡费全都拿到我丈夫服刑的监狱里给了我丈夫,而且还说家搬了就搬了,完全把我和孩子不当回事,好像那户籍上只有我丈夫一人似的,我和孩子都是多余的,又说要我丈夫出具证明在说,各位律师先生们,我想问的是我和孩子有没有资格领取过渡费,这过渡费有没有我的份,是不是任何事情都要丈夫同意了才行,而且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过渡费全给了我丈夫,我想问一下,现在孩孑我一人带着,我一个月只有几百元钱,而且孩子每个月幼儿园费都要交500元,难道丈夫坐牢比我和孩子还要用钱些吗?律师先生们我可不可以只领取我和我孩子那份,房子我是不是也可以只拿我和孩子那份,单位领导这种做法是对的吗?我完全感觉自己像被欺骗,请各位律师们尽快给我解决一下我的难处,我和孩子在此谢谢你们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5-01-15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