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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养老金双轨制矛盾未转移档案而被原单位自动离职重新就业后以前的工龄职称养老金年限全都不算合理吗

因养老金双轨制矛盾未转移档案而被原单位自动离职重新就业后以前的工龄职称养老金年限全都不算合理吗 我1994年大学毕业在北京参加工作,在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了7年,1999年就获得了中级职称。2001年出国留学,当时单位答应给我做停薪留职,至2004年,因我学业尚未完成,单位通知我回去办理手续,把档案转到人才,我特意回国到人才咨询,问关于事业单位之前的工龄与养老如何衔接的问题,人才中心答复我说他们也不知道,因为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无奈之下,此事只能搁置。至2004年11月,单位通知我已经按照自动离职处理。目前我已回国在河北省重新求了职,并且仍旧是一家国家事业单位,我想这下不存在工龄和养老金无法转换的问题了。结果没想到却出现了更大的问题,单位后来通知我说,河北省有文件说自动离职的职工,之前的工龄与职称都不被认可,要从重新参加工作的时间起算。并且,现在事业单位也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了,我之前的养老保险也都不算了,不给补缴。我心里十分气愤,为什么一些政策上的失误最后都成了老百姓买单?难道我之前不是为国家在工作?求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垂2015(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5-01-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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