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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借口不按照合同约定给员工转正

公司借口不按照合同约定给员工转正 我是2014年8月1日进入公司上班的,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的试用期三个月,即10月30日试用期结束转正,在11月中旬的时候人事部门让我写了转正申请,我们部门领导也签了字,对我的工作挺认可的。后来我还问我们部门领导我转正了没,我们部门领导问了人事部门告诉我我转正了,但是12月22号的时候人事部门的人来找我说要给我延迟转正,理由是我进公司之后做的工作都是辅助性工作(但是工作内容都是公司安排的,我都完成了),说是我和别的部门的同事和领导不熟,说虽然我们部门领导认可我,但是别的部门人对我评价不好等,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人事部门的人想把自己的什么人安排到我的岗位上来才这样做想逼我辞职的。现在已经元月13号了,他们还不给我转正。这样的话我不但工资低,年终奖也没有了啊。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uxia……(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5-01-1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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