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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法律有明确规定开发商以书面通知但没有已电话方式通知到人(书面通知的地方为以前居住地
律师你好!请问法律有明确规定开发商以书面通知但没有已电话方式通知到人(书面通知的地方为以前居住地 律师你好!请问法律有明确规定开发商以书面通知但没有已电话方式通知到人(书面通知的地方为以前居住地,现已离开),而合同上写的是出卖人以报纸,信函发出30天后买受人没按期履行合同的全部规定的义务是为默认收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01-13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