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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少年意外人身受伤,人身损害标准是工伤?还是交通意外?

少年意外人身受伤,人身损害标准是工伤?还是交通意外? 加害者90年代下岗后,在自家搞电焊,维持生计。
最近在家门口切割废旧油桶时,发生爆炸,造成路过13岁少年受爆炸冲击波摔倒,造成重型颅脑损伤。
第一时间送到附近医院,于当晚转到省级医院。
经过一个半月治疗。病情好转出院。出院时少年身体精神状况良好。住院期间,加害人夫妇担负所有医药费,并一直守在医院,住在医院走廊,满足被害人相关需求(买水果、蛋白粉等营养品及生活用品),以及交通费、住宿费。
现受害人父母提出伤害赔偿,在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做伤害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工伤认定九级。司法机构认为该事故不适应按交通事故伤残规定(鉴定人员表示如果交通意外鉴定,结果为10级)。
请求咨询帮助:
1、本次事故,伤害鉴定是该按工伤?还是交通意外?(13岁少年按工伤觉得有点奇怪,但事故也不是交通造成的,是加害人工作意外在场路过少年受冲击波摔倒)
2、加害人是否触犯了刑法?如果是,需要受什么样刑法处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小花求助(江西-景德镇)
提问时间:2015-01-12 19: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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