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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这样可以申请再审吗?

这样可以申请再审吗? 尊敬的吴律师您好,请您帮我看看我这个案子,我在离婚纠纷案中一审时主张将车子判给我,但是法院还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判了,车子从购买到离婚时已经开了近三年了,可是庭审中法官仅仅询问了车子的新车购置价92800元,并且以新车价平分,让我支付给对方钱,我觉得不合理,提出上诉,在诉状中写明了车子应由有关部门评估打价后去除折旧再来分割,由于我没什么经验,不知道要申请鉴定,以为这样写明就行,但是法官在庭审中根本没提车子的折旧或者说现价,结果还是维持显失公平的原判,让我等于一个人承担折旧,损失很大。现在我想申请再审,您觉得该从什么方面入手呢,我想申请法院委托机构帮我评估车辆,可是他们说庭审结束了,不行,是这样的吗?还是我自行找车行鉴定后以有新证据提交来申请重审呢?还是以他们的认定事实的依据缺乏证据证明这点来为理由呢?以为新车价怎么能作为现在离婚的车辆的价格来分割呢?实在不公平,请吴律师指点,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晟晟宝贝(云南-临沧)
提问时间:2015-01-12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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