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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发生口角,伤害对方

发生口角,伤害对方 我母亲被别人打了,我哥知道后去找对方两方发生争执我哥用刀扎伤对方大腿。这属于故意伤害吗?对方大腿被扎伤属于轻伤害还是轻微伤害啊!事发后我哥被拘留10天。对方住院花10050元,对方像我家要30000元的赔偿。要30000元合理吗?这样的情况我家应该赔偿多少,这样我哥够成判刑吗?要是够判刑我哥会判几年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LOVE(吉林)
提问时间:2011-01-02 21:1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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