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财产
婚后所购均可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分配的份额,协商不成,应该平均分割,享有财产的一方,给予对方一半的补偿款
协商解决,如不成,有价格评估单位确定价格。再达不成统一意见,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