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32小时才发现,谁来为生命的流失负责??
交通事故发生32小时才发现,谁来为生命的流失负责?? 我妹于12月9日下班后,搭车出去,在深圳彩田立交路段1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沿北环大道往西行驶至彩田立交路段时,突然冲进了路边的绿化带,造成一死一伤。该车冲到绿化带深处离路边约有10米远,小车车顶被完全掀开,安全气囊全部爆开,车内血迹斑斑。小车车身斜靠在一棵大树上,离车子位置不远处,还有一棵碗口粗的大树被连根撞倒。
事故发生是在12月9日的零晨2:00,在12月10日的上午8:00许才有人报警,中间有32小时无人发现,我妹是伤者,在发现后送到医院,已错过了最好的抢救时间,于12月11日上午10:00永远离开了)这样的事情谁来为生命的流失负责,是告交警还是告诚管,绿化,因为在深圳如此繁华地段发生32小时无人报警,无人发现,这是值得深思呀?请律师帮我分析分析,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ozha……(广东)
提问时间:2011-01-02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