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高中检查没收学生手机,并要求学生及家长填写有关协议

高中检查没收学生手机,并要求学生及家长填写有关协议 高中检查没收学生手机,并要求学生及家长填写有关协议,并且有强制的意思。想问最后那几条是不是违法的,我们想反对该怎么做,需要的话我有照片。QQ:1184319195 协议内容如下:  鉴于学生使用手机有诸多危害,为了充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塑造学尘健康人格,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学校做出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规定。希望广大家长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理解并配合学校管理学生手机。为此,我校与家长及学生签订本管理协议:
  l、家长和学生共同保证:学生绝不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排除杂念,专心学习。
    2、学生如果需要与家长联系,在教学区可以使用教师办公室电话和老师手机,寝室里司使用固定电话。
    3、凡违反规定携带手机进校园,被班主任、任课教师、值周老师查收的手机将由学校代管至家长到学校协同教育孩子且签好相关协议后认领,期间手机所造成损失学校概不负责,并予以涉事学生警告或以上纪律处分。
    4、取消携带手机进校园学生的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包括:贫困生补助资余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记入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5、在尊重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家长应该对孩子使用手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掌握,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必要的干预和引导.
学生承诺:
学生签名:    时间
家长承诺:
学生签名:    时间

龙游县第二高级中学
 时间  2015年1月9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aiwai……(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15-01-10 13:3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