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签了购房意向书,这种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签了购房意向书,这种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前几天看了一间市区二手房,在中介连蒙带骗之下当天就跟房东签了购房意向书。意向书规定必须在14号之前签订购房合同,如果有一方不能履行或毁约,则要支付违约金20000元。在签订合同当天,我希望房屋产权上加上我母亲的名字,作为我们两个的共有财产,而这需要我母亲本人的签名。由于她当时并不在杭州,我提出希望能在几天之后等她来杭再签署合同,当时中介和房东也答应了。当天晚上却打电话告知我如果14号不签署合同,房东就不把房子卖给我们,因为有人出更高的价钱想要那套房子。我没有同意,表示如果一定要立刻签合同,我可以让出房子给出价更高的人。而现在中介说要告我违约,他提出意向书上规定必须在14号之前签,而现在并没有达成。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他的说法是否成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ndy_……(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09-04-15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