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签了购房意向书,这种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签了购房意向书,这种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前几天看了一间市区二手房,在中介连蒙带骗之下当天就跟房东签了购房意向书。意向书规定必须在14号之前签订购房合同,如果有一方不能履行或毁约,则要支付违约金20000元。在签订合同当天,我希望房屋产权上加上我母亲的名字,作为我们两个的共有财产,而这需要我母亲本人的签名。由于她当时并不在杭州,我提出希望能在几天之后等她来杭再签署合同,当时中介和房东也答应了。当天晚上却打电话告知我如果14号不签署合同,房东就不把房子卖给我们,因为有人出更高的价钱想要那套房子。我没有同意,表示如果一定要立刻签合同,我可以让出房子给出价更高的人。而现在中介说要告我违约,他提出意向书上规定必须在14号之前签,而现在并没有达成。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他的说法是否成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ndy_……(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09-04-15 15:2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