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离婚后小孩的继承问题
离婚后小孩的继承问题 你好!我的一个小姐妹12前由于第三者插足协议离婚,(当时没出过失方赔偿),财产基本平分,男方得农村自建房(街面)一套,女方得另一处房子,小孩即女孩归女方扶养,男方只付6000元。自建房是婚后第二年由女方娘家人出资所建,因此建房报告是男方女方及小孩,另一处房是后来做生意挣来,没想到离婚一年男方猝死,但他已与第三者(外地人)结婚并领结婚证,由于种种原因不受前男方家人欢迎,自然她也立不住脚回了老家,从此再没回来。 12年来由女方独自扶养到读大学,费用一切由女方所出,女孩的奶奶从没付过,而出租的房租费全由她所收,现在女孩奶奶有强行之势,总想把房子侵占,转给她另外二个儿子,并说男方死时欠3万元,但没借条手据,怎么可认?是否可保持沉默权来守住房子?自然等她奶奶爷爷过世就可以继承?租金可不可算遗产?那外地人持有婚姻证现怎么办?从中女孩起诉后有多少利益?请律师百忙之中给予解答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冰山123(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12-31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