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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我同学和别人合伙开饭店,从我这里陆续借走10万,没有打借条,能起诉么?

我同学和别人合伙开饭店,从我这里陆续借走10万,没有打借条,能起诉么? 2013年10月,我同学(湖北人,已婚,妻子是沈阳人)在沈阳和人合伙开饭店,开始时资金紧张,向我借钱周转,后来跟我说这钱作为投资用在饭店了,赚钱了他分我,不赚钱他把本金还我。我都是通过银行转账打给他的,他也没有给打过收条,也没有给我写过投资的协议,现在饭店黄了,他也没有能力偿还欠我的钱,我只有和他的谈话录音及汇款记录。在录音里他承认我借给他10万元,也承认失败了我的本金还我。我如果起诉他,是以借贷关系起诉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盖奇科技(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5-01-07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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