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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欠债人跑路,借款收不回来,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欠债人跑路,借款收不回来,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2013年7月底,我给欠债人借款30万,期间陆续还过共7万元,欠债人只给我写了一张借条,并没有摁手印以及做任何的资产抵押,我也没有收取利息,如今联系不到人,也得知他在外有其他欠款,我可以去公安局作备案或者起诉他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udora……(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1-0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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