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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对计划外二胎的父母扣除20年的集体土地分红吗?

村委会有权对计划外二胎的父母扣除20年的集体土地分红吗? 计划外二胎需要上缴12万左右的社会抚养费。这是计划生育法律的硬性规定。而村委会还要借助计划生育法的力度,加大处罚力度,甚至是没有边的加大。众所周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没有了土地,农民就等于被判了死刑。而农民土地集中后进行土地集体经营,其收入应属于农民本身的自得利益而非是集体的福利分红。这是合同法以及股民法的基本精神要求。而村委会为了维护计划生育法的实施,对村民实施福利扣除就已经够狠的了,如果再扣除全部的土地利润,别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当事人的生活根本无法保障,还会引起很多的社会矛盾。那么,我们就问了,既然村民组织法已经颁布实施,那么,村委会的权利上线到底有多大呢?根据以上这种计算,我要的计划外二胎,总的处罚要有近80万元。这合理吗?不仅如此,还要开除党籍,这个权利能够杀人吗?我的邮箱是:bjshx139@126.com,请大家为我指点迷津。如果打官司能赢,我愿意打官司。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蓝色星球(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10-12-3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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