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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我应该赔偿对方多少钱?

我应该赔偿对方多少钱? 9月7号早上的时候,我开车去买菜,回来的路上撞到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大概6点40分,不到7点的时候),当时看她好像很严重的样子就没报警就直接去医院看病去了,中间的时候才打电话报的案(已经把现场破坏了,10点钟左右),交警判定我全责。对方骶骨轻微骨折,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是我拿的,另外给她2000元生活费、护理费。医院开的休假证明是到11月25日,我除了给她期间的误工费2600元(她平均月工资1000元)之外,其他的费用应该给她多少钱?她要求是一万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ba……(北京)
提问时间:2010-12-3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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