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业主还有权利吗?

业主还有权利吗? 房子保修期间2次维修(窗口、墙角长毛)。
09年8月第2次维修未完成客服就不干了,并提出签了客服拟定的“说明”才能继续维修。

(情况说明
本人为万科四季花城住宅小区XXXX业主,针对本人购买的房屋提出以下问题:
房间墙体出现结露霉变,维修共耗时8天。期间本人为协助维修影响正常工作。
经过与沈阳万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就上述问题处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及因此给本人造成的损失,万科给予本人误工费人民币捌百元整[大写人民币数额](RMB:800元)[小写]。
本人认同上述处理方式,收到上述款项后,表示本人因上述问题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已得到有效的补偿。与沈阳万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争议已得到妥善解决。本人保证不再就此事要求沈阳万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本人接受此情况属于个案处理的说法,承诺自己负有保密责任。
业主:   身份证号:   日期:)

客服怎么做,业主该如何?
----------------------------------------------------------------------------------------------

业主本想以迟交物业费警醒客服,
起先物业调解客服答应未修好后交物业费、并允诺以1年物业费作为维修期间误工补偿。
但维修迟迟未果,物业翻脸起诉业主,业主已交纳所欠物业费。

物业只管要物业费!丝毫无责任?
一楼业主在公共绿地上私自铺路,其他业主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other0……(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12-31 15:06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