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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工伤咨询 我妈妈2010.12.25日在泗洪县某电瓶厂{清洁工作}上班期间出现高血压出血。现在在医院抢救{现在出现肺部感染。脑根色,脑水肿。},至今昏迷不醒,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就算好也会是半身不遂,和厂里协调,厂里一直没有回复。她在厂里干了4-5年了,因为不是厂里直接雇佣的,也没有工资单和保险,也没有合同,。厂里的清洁工作是工人每天负责做的,因为图省事,所以车间主任就让车间每个工人出50元集体雇佣了我妈妈搞清洁工作,现在出现人命关天的事情,请问厂里有责任吗?这算是工伤吗?雇佣我妈搞清洁不是车间主任想招就招的,其原因估计也是厂里允许的·这走法律途径可以打赢吗?如果可以是不是还要定伤残等级。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vhjbn……(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0-12-30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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