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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律师
您好!我是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12月28日被告知解雇,合同期还有七个月,多给一个月工资,解雇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但是岗位仍在工作内容没变只是人员变化,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提什么要求,而且我在向劳动监察咨询后,他们便告知了我们单位,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丁岚(内蒙古-兴安盟)
提问时间:2010-12-30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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