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借有高利贷,妻子不知情。后双方离婚,丈夫还不上了
离婚后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离婚后发生的与前任无关
你好,是的,女方不需要偿还
可以为前夫个人债务
可以为前夫个人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你好,离婚后的债务,一方不需要还
您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