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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男方离婚前购买的单位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分配

男方离婚前购买的单位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分配 男方在与前妻离婚前,在女方不知道的情况下,购买了单位分配的经济适用房,并借款支付了部分房款,而后男方又结婚,现在妻子支付了剩余房款,现房产证还未办理,单位按规定将以男方和现在妻子名义办理房产证。前妻知道后,现要求男方赔付一半房款,合理吗?从法律上讲应当如何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万里飞天(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4-12-30 19:1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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