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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医院误诊,可否要求赔偿

医院误诊,可否要求赔偿 病人11月初在湖南长沙肿瘤医院诊断出直肠癌晚期已扩散,不能手术和化疗,并停止治疗,也就是宣判病人死刑,一个月后,病人又去长沙湘雅医院复诊,可湘雅医院却诊断出并没扩散可以手术治疗,现已手术出院。在此一个多月中病人和其家属受尽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请问是否可要求肿瘤医院对此次误诊作出相应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6888(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12-29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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