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想咨询下,信用卡被盗刷,当时报案时间是2013年8月19日
+我想咨询下,信用卡被盗刷,当时报案时间是2013年8月19日 +我想咨询下,信用卡被盗刷,当时报案时间是2013年8月19日。一张银行卡被人刷卡消费使用持卡七千余元。在2013年8月21日案件被立为诈骗案。当时银行也没有告知我冻结后会有利息。直到2014年的12月16日下午五点不到的时候,自称是交通银行信用卡派来的两个男子到我家里来讨钱,要我还9805元,不给就报警抓我,后称第二日再来。第二日我先是电话报了警,对方开始陆续打我电话,一下子让我提供立案时候的资料,后又让我还全额,然后我去派出所,他们打的电话我都给民警,民警让我不要接电话,如他们要立案资料也是双方一起去派出所或者直接找派出所查找。隔天打电话来说又说可以分期,每次打来的电话都是末尾两个数字不一样,一个自称是银行的第三方,还有自称是律师的。我打了很多个电话给交行信用卡中心,交行客服说让我不要接,三个工作日给我答复。后也没有什么回复。我把电话告知信用卡中心客服,问他们是否是他们派来的第三方及律师等。后他们称不是的。隔了两日,电话打来说是他们的第三方,让我自己去和他们第三方协商。我才是受害人,第一笔刷卡消费是我本人刷的,第二笔开始不是我本人刷的,现在利息加本金涨到一万多了,我该怎么处理,让我全部还清这个我也还不出,我怀孕都七个多月了,每天各种号码的电话打来,我的精神睡眠都不好很紧张。 银行认为我和诈骗的是一伙的,我怎么样能证明自己受害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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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微信用户()
提问时间:2014-12-30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