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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驾驶汽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定我主要责任,摩托车主次要责任

本人驾驶汽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定我主要责任,摩托车主次要责任 本人驾驶汽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定我主要责任,摩托车主次要责任。摩托车主内侧脚踝骨折,住院一个多月,我垫付4000,他垫付1000,但复查时骨头没长,说让转院手术上钢针,需要一万五,于是我和他每人垫付一半。我修车花了4500,交强险商业险都买全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1.如果费用不够,我还需要继续垫付吗?2.因为可能需要二次手术取钢针,我必须等他完全病愈了才能申请理赔还是可以第一次出院就可以理赔?3.我们私下协商理赔好还是让他起诉比较好?对方人比较难缠不讲理,对法律了解不多。4.起诉的话法院会明确判哪些由保险公司赔哪些由我陪吗?5.如果有些法院判决的费用而保险公司说不在他们理赔范围,是否就必须由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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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4-12-29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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