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感情不和,结婚后老公总是对我挑三拣四的,男方不同意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你好,如果丈夫不同意离婚,妻子可以上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 我的补充: 2014-12-27 16:55
如果需要,可以请律师帮助。
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第一次未判离的,原告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离。
如果双方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法和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无夫妻感情可以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