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因本月有事请假7天,工厂拖发本月工资,多次找厂方协商未果,因
因本月有事请假7天,工厂拖发本月工资,多次找厂方协商未果,因 因本月有事请假7天,工厂拖发本月工资,多次找厂方协商未果,因此以我个不认真工作为由说让我让我只拿总工资的半走人,之后我上劳动局上诉,第二天派来个调解的,结果去公司结工资时厂方依然没按照工资条上资金原数发放,那调解的还要我先签不再找那厂麻烦之类的协议再给我打折后的工资,我拒签先签字后工资。因此工资依旧没原数发我。(进厂没给签合同,当时在厂拖发工资时找厂提出辞工,但厂方说不满3月不能辞工,年头年尾两月不能辞工)我该怎么继续维护自己的传益,继续上诉,可以要求公司对我经济补偿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12-27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