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关于债权问题
关于债权问题 现咨询一下,我父亲在六年前在黑龙江与别人合伙(称为A)做生意,出资30万左右,当初A口头说好我父亲出资金,A出资源,但三年前父亲查出生病,在去世前A自愿写给我父亲一张借条,以一套房子做抵押,以1分利向我父亲借30万元,由A及其妻子共同签字,现我母亲如果向A及其妻子讨要此30万元及其利息,但A及其妻子以当初做生意亏本为由,拒还钱,只同意还16万元。在此我母亲不认同,那我母亲能向法院申请要法院判定A还钱及这几年的利息吗(按1分利来算)?或者让法院让A以房子抵扣这30万元吗?如果起诉,是在浙江起诉还是要到黑龙江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332……(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4-12-26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