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购买按揭的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公证,买方替卖方还剩余房贷,还清过户这样可行吗?

购买按揭的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公证,买方替卖方还剩余房贷,还清过户这样可行吗? 我方欲购买一套还在按揭的二手房:住房面积127平方米,地下室15平方米,总价53万包含22万的贷款,房产证还没下来。
我方与卖方协商签订购房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合同内容大致如下:付卖方现金27万,剩余4万过户后十日内付清,贷款我方接着还(还是以卖方的名义还,省下转按揭的贷款利息),还清后再过户,不知这样受不受法律保护?有哪些需要防范的风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myche(江苏)
提问时间:2014-12-24 19: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