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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查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合同部分条款不满意,最迟可以多久确认回复?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合同部分条款不满意,最迟可以多久确认回复? 在公司工作了12年,2014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同意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新的劳动合同中有的内容不满意,想确认争议部分是否有效,最迟可以多久回复公司?
劳动合同上有异议的项目:
竞业协议: 员工在签订本劳动合同的时候,就认同竞业协议内容,竞业协议主要内容为员工在离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时,公司可以选择是否签订竞业协议,如果公司要求签订竞业协议,竞业协议签订后,公司赔偿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2年之内不得去竞争公司工作。如果公司要求签订竞业协议,个人即使不签订,也视为默认同意竞业协议条款。离职时如果公司不要求签订竞业协议,则不用赔偿。
个人觉得这项对个人极为不公平,需要仔细考虑,想咨询一下:
1)劳动合同该条款是否有效?
2)我可以考虑多久之后,再进行决定?(1月31日前回复意向是否可以,现在公司要求我本周内就必须交回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brel(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12-24 12:3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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