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大3的毕业生,我十1月初与江西这边1个公司签了合同,在这公司实习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大3的毕业生,我十1月初与江西这边1个公司签了合同,在这公司实习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大3的毕业生,我十1月初与江西这边1个公司签了合同,在这公司实习。因1些原因,我在十2月1号交了辞职报告,当时公司的经理在口头上也答应了我月底走。可到了十2月中旬,我去问领导,他却要我做到2月初,只要2月之前走的都算私自离职,要扣两千块。请问这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并且我有1部分同学十2月初走了,公司在他们资料上写上了私自离职,并不发工资。请问我1月1号走,这公司应不应扣我两千块! 如果我1月1号走,公司硬要扣我两千块,那我应该怎么办?我应该找哪些部门为自己辩解呢?还有如果找仲裁之类的大概要多少钱能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4-12-24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