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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

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 我是浙江省龙游县人,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出嫁之后,户口一直没有迁出。今年我们村的土地被政府征用,按照村里的补偿分配方法,外嫁城市户口的一方如果户口没有迁出,可以得到全额的补偿,而外嫁到农村户口的一方,如果户口没有迁出,只能得到二分之一的补偿。请问律师,村里这种补偿方式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办?依据是什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开心二族(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14-12-24 12: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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