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有权得到房子的部分财产吗?
我有权得到房子的部分财产吗? 刘律师你好,我和我丈夫是2006年10月结婚的,2007年生有一小孩,曾多次闹离婚,但当初因为孩子太小,民政局不给予理.2008年购一套商品房(由他父母出资,以我的名义购买.小孩一直由我父母带,当初他父母说要做生意赚钱,给我们买房,婚前也说婚后就给我们买房),现在所有债权债务都由我承担.另外,我和他还开了一家电脑店.请问:如果现在离婚,我能分得房子的部分财产吗?现在,对娃娃他又承担哪些义务?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ying0……(四川)
提问时间:2009-04-12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