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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夫妻二人2003年在天津一家私企上班十一年了俩年前公司给我

我夫妻二人2003年在天津一家私企上班十一年了俩年前公司给我 我夫妻二人2003年在天津一家私企上班十一年了俩年前公司给我其中一人买了三险并改了入职时间与买保险时间一致我不同意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公司说天津市社保局不给`补交我拒签了当时的合同现公司出了公告说我如不签合同就视我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后与公司无关了请问我如签了能否要求公司补回从前的社保吗如果不签能否要求经济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4-12-21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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