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在婚姻期间,我的母亲和继父生前留有一份由律师代书见证遗嘱,遗嘱内容指定由我继承二老的房产一套,该遗嘱由于办理代书见证的律师疏忽大意,两位立遗嘱人没有签字按手印而是盖的人名私章,遗嘱由瑕疵,二老去世后,我将该遗嘱进行法律诉讼认定没被法院支持,我再起诉了这个当年给办理遗嘱的律师事务所要求给予赔偿,没能等开庭,该所要求我撤诉进行了和解,我获的了该所的赔偿。最终的结果是我获得遗嘱主体内容的全额收入,请问这样的收入可否算我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可不作分割?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cq661……(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4-12-21 13:0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