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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是在一家轻纺织厂工作,经常加班,公司规定:每周二,周四周六不加班,一、三、五加班。加班时间6:30。正常上班的时间是早上7:45到下午4:30。有时也会另外加班的都是加到晚上9:30的。有国定假日的只放当天一天,并不按规定放。有时同六也上班的,也有双休,不过很少。我的合同签到明年2月底的,内部人员说1月份就撑不到了,现在我们厂快要倒闭了,请问赔偿怎么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麦米(上海)
提问时间:2010-12-2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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