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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烈士舍生忘死完成了事关民族的存亡 、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怎么讲都不过份的国防任务后牺牲

刘艳烈士舍生忘死完成了事关民族的存亡 、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怎么讲都不过份的国防任务后牺牲 单位作出了因公死亡的请示,作出了《向刘艳同志学习的决定》称其作出了不平凡的事号召学习她。对照烈士条件符合死难情节特别突出,足以成后人楷模的批烈条件。政府民政部门接到家属申请后,不实事求是审查死难情节等要件,答复单位说不符和烈士条件我们也认为不符合条件不予呈报。樊城区民政局行政不作为!不依法确认事实履行法定职责。被告上法庭。一审二审均不受理,再诉、驳回!再诉原襄樊市中院裁定终止生效裁定执行 ,另裁定愿一、二审属于裁非所诉发回樊城区法院重审。一、二审又不顾事实乱裁乱审将民政部门不依法审核刘艳死难情节,不采信卫生、劳动、安监、公安执法部门的 法定死因事故死亡。把刘艳说成因病死亡 ,究竟怎么死的不知道不清楚的前提下判定作为了。襄阳市一 、二审法院又枉法判案、越权判案。抢在中央政府民政部行政执法权最后确认批准 前,无效判决认定刘艳不符合烈士条件。家属不服申请再审驳回、驳回、驳回。找检察院抗诉,检察院承认法院不是确认烈士的行政机关,无权认定是否追烈事宜应是政府职责,应该 判定民政局行政不作为,但不受理,不抗诉。找人大人大说法院多管闲事,是民政局的事应由政府民政局解决纠正政府民政局耍癞死不解决。四次在办公地群体殴打刘艳丈夫,将其打伤公安、纪检、党委不管!逼迫刘艳丈夫林奎敏上访10年。求助 !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林奎敏(湖北)
提问时间:2010-12-26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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