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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买卖合同债务纠纷

买卖合同债务纠纷 借款人甲,出借方是乙
甲方签下借条,只有签名的字迹和手印是自己的,其余的都是乙方的字迹,现在问题是甲方没在乙方规定的日期内归还规定的数额,只还一部分并且有表示在过几天归还,但是乙方在借据上面做手脚,把原本没有规定还款日期和利息的借条上面增加这两条下去,并向法院提出诉讼(利息是每元每月2%,这是符合正常规定的吗?)。那么甲方该怎么做,是不是只要甲方能证明乙方是做过手脚的就可以不用支付任何的利息了,还是说这张票据还是有效的呀!甲方现在没能力归还全部,当初只是口头协议,一年内或半年内归还部分,并且甲乙双方表示无异议,那么现在乙方出尔反尔,甲方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2319……(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0-12-2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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