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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注销后解散,部分人没有遣散费是否可以维权?

公司注销后解散,部分人没有遣散费是否可以维权? 原公司属于民营企业,属于某国企员工集资后创立。我属于公司成立后招聘的新员工,一直属于劳务派遣工。05年进入该公司,已工作9年多。今年10月公司营业执照到期宣布公司解散。由于工作性质(维护国企机房),我们属于虽然收到解聘通知但仍继续工作岗位的部分劳务派遣员工,并被承诺可以签约某国企,但是就没有公司解散后的遣散金。在原公司中我的岗位属于同一性质岗位劳务派遣工中级别最高的,但是公司解散后按照某国企重新定岗,以“我是孕妇能留下就不错了”和“优先考虑男性定高岗”为由,给我定了同一性质岗位劳务派遣工中中级别最低的。我想问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权?是否能拿到遣散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nnco……(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4-12-1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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