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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主要责任,费用已经垫付5万元,让伤者垫付可以吗

主要责任,费用已经垫付5万元,让伤者垫付可以吗 我于11月30日晚上在杭州时代高架上驾驶自己的车辆撞了辆电动车,伤者住院治疗。而电动车不允许在高架上骑行,交警事故认定,我是主要责任,他是次要责任。现在医药费和车辆维修费都是我在垫付,已经5万元。伤者病情逐渐恢复,还需要1个月左右出院。如果我现在不垫付医药费,让伤者这一方来垫付,会有什么问题;如果我继续垫付,就怕到时协商不成,要不回我的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jiaw……(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12-18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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